《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下列哪些财产一般不得用于抵偿债务( ):
A.法律规定的禁止流通物 B.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 C.已确定要被征用的土地使用权 D.公益性质的生活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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