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以其名下的厂房提供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借款300万元,银行与甲公司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厂房权属证件齐全但价值仅为150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因乙公司法人代表暂时未在本地,保证合同由乙公司的某一股东签字。银行与乙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结清时为止。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4)银行贷款管理是否存在问题?
A.银行存在管理问题,只与甲公司签署了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 B.银行与乙公司签定保证合同时,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签字而是由未经授权的某一股东签字。 C.银行的贷款管理没有问题,虽未办理甲公司的抵押登记,但办理了抵押物强制执行公证,一样有法律效力 D.银行与乙公司公司签定的保证合同有乙公司的公章和股东签字即有法律效力正确答案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