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立案程序。
(1)审核立案材料。审核立案材料的过程,就是确认有无违纪事实和分析、评判这种违纪事实是否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过程。(2)写出《立案呈批报告》。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查部门对群众检举揭发的问题,通过初步核实( 初步审查),经集体研究,认为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准备作为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时,向立案审批机关写出的呈批报告。(3)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是有权决定或批准立案的机关在接到《立案呈批报告》后,经过认真审核违纪事实,对照有关党纪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立案审查的程序。(4)发送立案决定书。立案审批机关批准立案后,应当制作《立案决定书》,发至被立案人和有关单位。有关单位包括立案审批机关的同级组织部门和被立案人所在单位;对单位立案的,还包括被立案单位的上级机关。(5)报备重要、复杂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