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客户搬迁新居后擅自将电表由原址迁移至新居,数日后被抄表工作人员发现并上报供电企业,请根据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该户此举是否属合符供电营业规则要求?为什么?(2)该户是否应该承担违约使用电费?金额多少?
(1)属于不合符要求。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规定客户不论何种原因,不得自行移动表位。(2)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第5项客户不论何种原因,不得自行移动表位,否则,属于居民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属于其他客户的,应承担每次50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该例中该户属于居民客户,故应承担500元违约使用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