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是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为达到诊治的目的而拟定的书面嘱咐,由医护人员共同执行。内容包括:日期、时间、床号、姓名、护理常规、护理级别、饮食、体位、药物 注明剂量、用法、时间等)、各种检查及治疗、术前准备和医生护士的签名。
医嘱分类:
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如出院、死亡,其医嘱则自动停止。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严格按指定时间内执行。
3备用医嘱:①临时备用医嘱 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必要时用,过期尚未执行则自动失效。
②长期备用医嘱 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必要时用,两次执行之间有时间间隔,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失效。
医嘱的注意事项: 1)医嘱必须经医生签名后才有效。一般情况不执行口头医嘱,在抢救或手术过程中医生下口头医嘱,执行护士应先复述一遍,双方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事后应及时补写医嘱。
2)处理医嘱应先急后缓,先临时后长期。
3)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查询清楚后执行。
4)医嘱应每班、每日查对、每周总查对,查对后签全名。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班,并在护士交班记录上注明
6)凡已写在医嘱本上而又不需执行的医嘱,不得贴盖、涂改,应由医生在该项医嘱的第二字上重叠用红笔写“取消”,并在医嘱后用蓝 黑)钢笔签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