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的火区具备哪些条件才准启封?
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火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已熄灭:
(.1)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C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2)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以下。
(.3)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4)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C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5)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
封闭的火区具备哪些条件才准启封?
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证实火已熄灭后,方可启封。火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已熄灭:
(.1)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C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
(.2)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以下。
(.3)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乙烯乙炔,一氧化碳在封闭期间内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
(.4)火区的出水温度低于25°C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出水温度相同。
(.5)上述4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在1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