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经济纲领。
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纲领也称三大经济纲领,即: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将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剥削制度,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发展具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各种合作经济,并容许富农经济的存在;没收官僚买办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以建立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使之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由于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将允许不操纵国计民生的民族资本主义的存在和一定程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