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材料 材料一 公元111~113年担任罗马比提尼亚一本都行省总督的小普林尼致皇帝图拉真的书信: 陛下,每当遇有疑虑,卑职惯于请示于您,乃因您最能除忧解惑,令卑职茅塞顿开。……眼下对于被指控为基督徒者,卑职的做法是亲自询问于彼,“汝为基督徒否?”彼若曰然,则再而三相询,并以刑罚相威胁。彼若顽固而又曰然,则令推出处死。盖因无论其信仰若何,其固执与倔强如斯,理当受到处罚。亦有他人愚昧如彼者,因其为罗马公民,卑职乃签署命令,遣其至罗马受审。 然而事情通常如此。自卑职处理此类问题以来,控告日增,花样迭出。又有匿名名册出现,罗列诸多被指为基督徒者。……彼等(基督徒)宣称,其全部罪证或过错不过定期于拂晓相聚,轮流吟唱赞美基督之颂歌,一如赞美神明,且宣誓相约,非为犯罪之勾当,而为禁止欺诈、偷盗、通奸、谎报借贷、及拒不归还借贷之物。依其习俗,仪式之后,彼等散去,未几再聚而食,亦为寻常无害之食物。……卑职发现此无它,仅为堕落而无节制的崇拜而巳。 卑职因此而推迟审查,速速请示陛下。乃因卑职以为有此之必要,尤其考虑到所涉之人甚众。属于各个年龄、各个阶级的众多男女均遭受指控,且仍会如此。不仅城市受到此种卑劣崇拜之感染,村庄和农庄亦如此。 ——小普林尼:《书信集》,X,96 材料二 图拉真皇帝给小普林尼的复信: 爱卿普林尼,汝亲自审讯被控为基督徒者,所做甚是。盖不能以固定之形式,定普遍之原则。彼等不应受到搜捕。若彼被控于你,且罪证确凿,则理应受罚。但若彼否认为基督徒,且以祈祷吾邦神明而为证,则无论其过去可疑与否,亦将因其悔悟之意而获赦。然匿名之册不应用之于指控,此类污物产生极为恶劣之影响,不合吾朝精神耳。 ——小普林尼:《书信集》,X,97 根据上述史料,回答以下问题: (1)公元2世纪初期罗马帝国境内基督教的发展状况。 (2)罗马帝国政府对于基督教的政策。
(1)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广泛传播,不仅传播到了罗马社会的各个阶层,而且从城市传播到农村地区。 (2)罗马帝国政府对基督教采取了审慎的态度,并没有制定积极打击或迫害基督徒的统政策,但认可了行省对受控为基督徒、且拒不悔改者的严厉镇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