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1)不妥之处:建设单位于2015年3月办理工程竣工备案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d内备案,即应在2014年10月5日完成工程竣工备案
2))不妥之处:建设单位要求乙施工单位按其示意图在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
在承重墙上开车库门洞应经原设计单住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3)不妥之处: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
该工程虽在保修期内,但该事故引起的质量问题不属于保修范围,由建设单位乙施工单位按其示意图开车库门洞造成已验收合格管道的破坏,应由建设单位承担责,因此,建设单位要求甲施工单位无偿修理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