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
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劳动关系不断朝着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方向变革。其发展趋势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劳动关系主体利益明晰化。劳动关系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利益关系,利益一体化是劳动关系维系和运行的基本目的和一致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政企分离、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科学管理,国家和企业之间有了相互区别的职能和利益取向,劳资双方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十分明确,企业成为名副其实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和经济组织,企业与职工、经营者与劳动者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逐渐形成主体明确、地位平等、平等竞争、利益多元的新型劳动关系。
(2)劳动关系形成的合同化。基于劳动关系主体的明晰和利益的多元化,以劳动合同的形式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和约束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劳动行为,实现劳动过程的管理,成为各类劳动关系普遍釆用的一种有效形式。劳动关系形成的合同化包括两层意思: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实现。劳动合同既是产生劳动关系的凭证,又是规范和约束劳动行为的依据。二是在劳动关系内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中的一些标准或其他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通过集体合同的方式维护劳动关系主体权益。
(3)劳动关系运行的市场化。按照市场机制和法律来规范劳动关系的运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结果。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在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基础性作用,劳动关系的运行由市场调节,国家在劳动关系方面的职能主要是通过劳动立法制定劳动标准,并对劳动关系的运行过程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劳动关系的直接处理权利,主要由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按照市场规则,运用市场机制自行决定。劳动力的供需、流动,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事务、各个环节,都通过市场机制来调控。劳动关系的运行形成由政府、雇主和劳动者三方代表平等协商的三方格局。
(4)劳动关系规范的法制化。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在构成、运行、处理等方面全部实行法制化,法律原则、法律方式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法制化的标志是:劳动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以劳动法为龙头建立调整劳动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劳动关系的建立以法律为依据,劳动关系的变更及劳动关系双方的纠纷处理也依法进行。劳动关系各个领域都有完备的法律制度,调整劳动关系所达到的具体标准是法律规定的全部内容。在劳动关系运行的各个环节上,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劳动关系规定法制化的最终发展目标,是实现各种类型劳动关系之间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及运行规则的统一、合理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