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的种类有哪些?
答:工作时间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工作场所为履行劳动义务而消耗的时间,即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数或每周工作的天数。其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标准工作日:是国家统一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是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我国标准工作日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缩短工作日:是指法律规定少于标准工作日时数的工作日,即每天工作时数少于8小时或者每周工作时数少于40小时。
(3)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日,主要适用于因工作性质和工作职责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日的劳动者。
(4)综合计算工作日: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特点,分别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形式。一般适用于从事受自然条件限制或技术条件限制的劳动。
(5)弹性工作时间:是指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基础上,每周的总工作时间不变,每天的工作时间在保证核心时间的前提下可以调节。
(6)计件工作时间:是指以劳动者完成一定劳动定额为标准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