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劳动争议的种类。
劳动争议有以下两种分类方法。
(1)根据争议的主体不同劳动争议可分为个别争议和集体争议。①个别争议。雇主与员工个人之间发生的争议,争议的对象是司法上的权利,也是劳动合同上的内容,因而也称为“权利争议"。
②集体争议。雇主与员工的团体即工会之间的争议,争议的对象是团体的利益,也就是有关集体协议的内容。集体争议是以劳动者团体即工会为主体的,在集体谈判过程中发生的争议。
(2)根据劳动争议的性质不同,劳动争议可分为权利事项争议和调整事项争议。
①权利事项争议。即劳资双方当事人基于法律、集体协议和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而产生的争议,也就是双方因为实现劳动法、集体协议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既存权利义务而发生的争议。
②调整事项争议。劳资双方当事人对于劳动条件主张继续维持或变更的争议。
权利争议多采用仲裁,诉讼的方法解决,因为既定权利的确认相对容易,而利益争议则由于其复杂性和专业性等特点,通常由政府或专业人士出面进行仲裁,很少走诉讼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