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政府流程最为重要的属性。
1.约束性
政府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利益,必须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因此,规定政府行为与过程的流程本身必然要受到来自社会诸多方面的约束,特别是来自法律、法规的约束。这种约束与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流程所受到的约束相比,强度和广度都要大许多。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流程只要不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即可,只要法律不禁止的,就是合法的;而政府的流程则不然,只要法律没有授权,就不能在流程中为自己创设权力规范,也不能给行政相对人创设义务责任规范,否则就构成违法。
2.确定性
政府流程必须由政府机关或由立法机构制定,体现国家和政府机关的意志,不能是随意的,更不能是“约定俗成"的,而要有明确的规定,有书面的或其他确定的形式,也就是要成为“程序”。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政府流程通常就被称为政府管理程序或者行政程序。这一特点的影响是:政府机关要明确而严密地规定流程: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流程,接受其约束,违者将受到处罚。机关工作人员程序违法(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流程不当(即在任意性流程中不适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或违反次要程序)都将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3.稳定性
政府流程是对政府工作规律的反映,是政府郑重意志的表示,它必须在相当长的时间范围内保持稳定有效,不得“朝令夕改”。这一特点的影响是:制定政府流程必须慎重,必须具备定条件之后才能进行;不得轻易更改、废止。
4.可操作性
政府流程必须明确、具体、可行。政府流程是用来“做”的,而不是仅仅给人“看”的。不明确、不具体、不可行的流程是做不起来的,这种流程往往比没有流程还要有害。这一特点的影响是:制定政府流程时必须遵循客观规律,使其合法、合理,行得通,确有效果;流程本身必须明晰具体,毫不含糊,能真正实行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