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集权与放权的含义及应用。
(1)高等教育体制的宏观管理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首先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这种关系也是一种权力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高等教育体制基本是中央集中管理,地方主要是从人事和政治方面参与、配合。(2)其次是政府与大学的关系,这种关系既是一种权力关系,也是一种资源关系。长期以来政府形成了对大学的统筹统管和层级治理的模式,因此大学具有了政府属性而弱化了其特有的属性。于是,这种此消彼长的矛盾关系愈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要求恢复大学的学术属性,下放权力给大学,给予大学在学术上更大的自主权的呼声也越来越高。(3)高等教育体制并没有实质的变化,正像早就有人指出的那样,大学校长、副校长的任命权集中于中央部门(包括教育部)而不是通过市场竞争或民主选举产生;教育行政机构设置依旧是集权式的,尚看不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而使自己变成一种服务性机构,即逐步转向通过立法、执法、协调服务等方面对学校进行间接管理;在招生制度和办学自主权以及专业设置上,特别是对于学校财政拨款和评估等方面,仍然是中央集权。P279-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