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流动儿童的教育权利的保障。
(1)“以流入地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是目前解决流动儿童人学问题的基本政策导向。但是,要想进人公办学校就读,就要满足“五证齐全”的规定,即家长或监护人本人的物住证、居住证、务工就业证明,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全家户口簿等,实际上,很多农民工工作不稳定,属于非正式就业,很难找到对应的部门开具证明,而户籍所在地出具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也隐含着力图让农民工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就学的倾向。在政策执行过程,一些儿童如果学习成绩较好,即伸证件不齐,进入公办学校问题也不大,但是如果学业成绩较差,又难以办理到各种证件的话,就会面对很多困难,甚至要或明或暗地缴纳一定的赞助费作为人学条件。(2)受教合权不仅有法理养础,还有各种各样的政策性规定。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也确定了流入地政府的责任,但在全国流动儿童的规模不断扩大的趋势下,依旧没有突破以户籍为主的人学原则,还是采用模糊的原则性条文,仍然没有从法规上根本解决流动儿童入学的制度型垒1在实际政策执行过程中,教育权利会因各种现实因素而无法得到保障。P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