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传阅工作的要求。
(1)区分办件与阅件。第一,办件的传阅按照领导人的分工,送分管领导人和主要领导人批示(批办)。传阅的办件需待其所有处理环节结束后才能算作办理完毕。第二,阅件的传阅,仅要求阅文人了解公文内容,在组织传阅结束后即视为处理程序完毕。(2)以文书人员为中心点组织传阅。除少数急件外,一般阅件的传阅应避免“横传”,由文书人员直接同阅文者联系,阅文者阅毕后自行退还给文书人员。(3)合理规划传阅顺序。传阅顺序应该依据阅文者的实际责任及其需要,以及公文的重要程度、紧急程度、秘密等级等要素合理规划。(4)采用多种传阅方式,包括循序传阅、同时传阅、专送传阅。(5)优化传阅程序。应合理缩短传阅流程,有效控制传阅范围,设置便捷的传阅登记,履行完备的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