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应纳入法制轨道的必要性。
(1)经济手段的有效运用需要法律手段来保障。经济手段的实质是物质利益的原则,各种经济杠杆都是通过调整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经济利益,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离开物质利益原则,经济杠杆就不能发挥作用。而法律手段的运用则不同,在调控外贸企业经营行为上,它比经济手段更具有强制性和规范性。’它可通过法律规范约束市场主体行为。如果外贸企业的行为无规则,市场竞争秩序混乱,经济手段的调控是不可能完全奏效的。(2)行政手段的合理运用需要以法律、法规为准则。行政手段因其有强制性、直接性的特点,.如果不加限制地使用,就会过多地干预外贸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甚至侵犯它们的经济利益。因此,需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外贸行政管理行为,使中国外贸行政管理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最终由传统的行政手段转变到主要依靠法律实行规范化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