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健全文化监管法律体系的必要性。
(1)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文化资源配置市场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文化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只有健全文化监管法律体系,才能为文化领域市场化改革提供必要的法制环境。(2)全球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世贸组织协议和国际人权公约都要求缔约国按照法治原则规范文化监管事务,以确保个人及法人的自由和权利得以实现,并为文化产业的公平、自由竞争提供法治环境。因此,我们必须按照国际准则建立文化市场监管体系。(3)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就文化领域而言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许多新兴媒体的诞生,文化产业的经营和运作模式也有了重大的变革。现行的文化监管模式和方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必须进行重大的改革。而新兴媒体及新的文化产业运营模式也要求得到法律的认可,以便其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从而能够参与市场的自由竞争,谋求更大的发展。只有建立顺应科技进步趋势的市场监管体系,才能促进相关领域科技的应用和发展,推动中国文化产业的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