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广告收费的佣金制和服务制度,你认为哪一种更合理?
媒体佣金制度是世界范围内通行的一种广告收费制度,广告代理商通过代理广告客户的业务而向各大传播媒体收取佣金,公认的佣金为广告刊播费用的15%我国目前也沿用此一制度。广告服务费制度为大卫·奥格威所创,它视工作量的多少客户每月付给广告公司一定数目的费用,而广告公司在媒介代理方面不加收佣金。媒介佣金制度虽是普遍实行的做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它给人的印象是广告公司不是凭借其服务得到报酬;而只要客户做广告,告公司就能从媒体得到佣金。当广告公司建议客户增加媒体投放量时,客户会心存疑虑是否广告公司想多赚佣金,而不是从广告效果来考虑?相比较而言服务费制度有以下优点:(1)广告主只要付自己所需求的服务,不多也不少。(2)广告客户所付的费用都是独立的,不像佣金制度,不赚钱的客户需要靠赚钱的客户来贴补。(3)客户的广告预算如果一时缩减,对广告公司不会面临太大威胁。(4)当广告公司建议客户增加广告量时,他不会怀疑你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