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全民生育保障的客观依据。
(1)建立全民生育保障存在一定的工作基础。包括“降低孕产妇死亡率”项目、“新农合”的普及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这些项目为全民生育保障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基础工作;
(2)全民生育保障是贯彻民生优先的迫切需要因为很多妇女并没有纳入到生育保障体系之中,导致未被纳入的孕产妇与新生儿死亡率高于纳入生育保障的人群;
(3)只有实行生育保障,才能提高孕产妇的住院率,降低孕产妇与新生儿的死亡率;
(4)全民生育保障有助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的实施;
(5)推广生育保险费用大大低于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的费用,经济上是可以承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