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教育行政有哪些特点?
(1)英国教育行政的最大特点是中央、地方、教师以及民间团体相互之问形成的所谓“伙伴”关系,称为“地方管理的国家制度”。(2)根据法律规定,英国公共教育体制的最终管理权属于议会,议会制定有关教育的法令,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人们遵守法令。同时,议会把法定的“管理和领导”责任委托给教育和科学大臣。(3)英国政府内阁设教育和科学大臣,下设教育和科学部。(4)地方教育当局包括教育委员会和教育局。地方教育当局从总体上负责协调本地区教育的管理,促进教育质量的提高。(5)全国有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三个公共教育系统。它们各有立法,行政管理各自分开,既有各自的特点,又保持共同的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