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保障措施。
此题考点是住房保障方式、住房补贴。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按要求为军队转业干部提供经济适用住房和周转住房房源。对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前提供房源;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在其到地方报到后一年内提供房源。
(一)住房保障方式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安置地人民政府和接收安置单位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应优先向军队转业干部出售。军队转业干部购房面积由其根据家庭支付能力自主决定。
(2)租住周转住房
对于安置地暂难以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的全迁户军队转业干部、配偶无住房且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金确有困难的其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应提供周转住房供其租住。
(3)购买军产住房
租住售房区军产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及其配偶确无其他住房的,可按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的有关规定购买现有住房。
(4)修建自有住房
军队转业干部自建住房,享受国家和安置地人民政府有关自建住房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住房补贴
(1)住房补贴来源
军队转业干部服役期间的住房补贴,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转业后在地方工作期间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或接收安置单位按有关规定解决。
(2)住房补贴对象
2000年及以后批准转业的军队干部及其配偶。
(3)住房补贴标准
2300元/平米。最高的正军职180平米,最低的四级以下士官60平米
(4) 住房补贴发放
由军队团(含)级以上财务部门在军队转业干部离队时计发给个人。
(5)配偶住房补贴
夫妇均为军队干部,一方专业需要购买住房的,留队一方可以申请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