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的主要措施。
(1)就业方针
残疾人劳动就业,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针,采取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使残疾人劳动就业逐步普及、稳定、合理。 
(2)保障措施
国家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劳动就业条件。 
(3)就业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为就业困难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鼓励和扶持职业培训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并组织残疾人定期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4)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但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