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纲要》规定职工的基本职责有哪些?
《纲要》规定职工的基本职责包括:(1)认真负责地工作。(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班,准确地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将全部工作时间用于生产,不做与生产不相干的事情或闲谈闲蹓,不吵嘴打架,不妨碍他人工作。(3)严守内部劳动规则,保守厂矿企业的机密,迅速而正确地执行行政上所给予的任务。(4)及时而精确地完成工作任务和生产任务;完成生产定额并力求超过;努力执行现行的技术操作规程或直接领导者在生产规程方面的各项指示;达到优良质量的指标,不出废品。(5)爱护国家财产(机器、机床、工具、原材料等);执行有关设备保养和原材料、成品保管的规定。(6)遵守安全技术、生产卫生规程和防火规则,很好地利用发给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具。(7)及时整理和清扫自己的工作地点。交班时,保证工作地点的整洁,并把工作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