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
国际债券按照发债货币种类与发行债券市场所在国的关系,国际债券主要分为外国债券和欧洲债券两种。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的发行人(包括政府、企业、银行等法人)在另一国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市场所在国的货币标明面值的债券。如1982年1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本东京发行的100亿日元债券就是外国债券。如果不考虑债券承销商等中间环节的因素,外国债券的发行只涉及两个国家:即债券发行国和市场所在国。但由于债券的发行货币是用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了减轻外国债券对本国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市场所在国的货币当局往往对外国债券的发行控制较严,发行的申请手续远比一般的债券要复杂得多。欧洲债券是指国外借款人在欧洲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不是以发行所在国货币,而是以另一种货币计值并还本付息的债券。欧洲债券除了可以用单独货币发行外,还可以用综合性的货币单位发行,如欧洲货币单位、特别提款权或指定的一揽子货币等。这里需要指明的是,欧洲债券的“欧洲”两字,并不是地域上的概念,而是有着丰富的内涵的。它指的是一国借款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以第三国的货币发行的债券,即发行债券计值货币与发行市场所在国货币不同,就是欧洲债券。所以这里所说的“欧洲债券”,实际指的是“离岸金融市场债券”或“境外金融市场债券”,债券的发行人、发行所在国、发行计值货币分属于三个不同的国家。例如,法国的一家公司在英国伦敦金融市场上发行的以美元为面值货币的债券就是欧洲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