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为()
A.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纳税 B.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 C.截止到土地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D.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
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纳税
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纳税
截止到土地权利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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