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收取租金,以充抵甲公司的债务?为什么?
丙公司无权向乙公司收取租金,以充抵甲公司的债务。因为《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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