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契税的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分以下几种情形: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细则》中规定在交换价格不相等的情况下,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简述契税的计税依据。
简述契税的计税依据。
契税的计税依据分以下几种情形: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细则》中规定在交换价格不相等的情况下,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