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对个人的外汇管理
(1)个人外汇管理思路的变化
对个人外汇的管理的重点是本国居民的非经营性收支下取得或使用的外汇。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化,个人外汇收支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如经常项目中的经营性收支比重增加,对外投资等资本性项目需求增大,非中国居民在华的经济活动更频繁,等等。
(2)分类管理原则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其中,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不需要审批,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逐步扩大个人资本项目外汇的自由兑换范围。
(3)结汇、购汇年度总额控制。
个人外汇收入可以自己保存,也可以向银行结汇。个人向银行结汇、购汇及对外支付,不论是资本项目还是经常项目,在年度总额内的,凭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身份证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核准或者登记手续。
(4)银行对个人的外汇业务监督
银行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应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