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训释词与被训释词的关系看,义训包含哪几种情况?试举例论述说明。
就词语关系而言,义训主要有以下内容:
1.以今语释古语。 如:《周礼·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一曰事酒,二曰昔酒,三曰清酒。郑玄注:事酒,酌有事者之酒,其酒则今日之醳酒也。
2.以通语释方言。 如:《方言》卷一:嫁、逝、徂、适、往也……逝,秦晋语也。徂,齐语也。适,宋鲁语也。往,凡语也。
3.以共名释专名,以专名释共名。专名所指事物有特别的属性,如果要阐释这种特别属性,需要较详细的义界,而且有时需要进行辨析。用共名释专名,以上位概念释下位概念,现在看起来表面上似乎没有什么作用,但对于生疏的词,它起码给出一定的范围,避免与其他类概念混淆。专名是不等于共名的,以专名释共名必须根据具体的语意。 
4.以基本词语释专门词语。语言中常用的、词汇底层是基本词语,也就是一般词语,专门、专科的词语属专门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