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合伙企业退伙的不同形式。
退伙的形式通常有:声明退伙、当然退伙和除名。
1、声明退伙:
(1)合伙人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除名:
(1)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除名事由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