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6年以来,四川长虹的应收账款迅速增加,从1995年的1900万元增长到2003年的近50亿元,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从1995年的0.3%上升到2003年的23.3%。2004年,四川长虹计提坏账准备3.1亿美元,截至2005年第一季度,四川长虹的应收账款为27.75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8.6%。
2004年12月底,长虹发布公告称,由于计划计提大额坏账准备,该公司今年将面临重大亏损,受专利费、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等因素影响,长虹的主要客户—美国进口商APEX公司出现了较大亏损,全额支付公司欠款存在较大困难。APEX是四川长虹的最大债务人,应收账款欠款金额达到38.38亿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6.4%。据此,公司决定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当时预计最大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1亿美元左右。
由此可以看到,导致长虹巨额亏损的罪魁祸首是其美国的经销商——APEX公司.APEX欠债长虹,可以称为2004年家电业最大的债务事件。美国APEX公司成立于1997年,是由美国三联公司、香港大洋公司和原镇江江奎公司成立的合资企业,季龙粉为公司董事长,从2001年7月开始,长虹将其彩电源源不断地发往APEX,然而产品是出去了,货款却没收到。APEX当家人季龙粉,这位被美国《时代》杂志评为2002年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企业家总是以质量问题或货未收到为借口,拒付或拖欠长虹货款。
APEX在与长虹的交易中,凡是赊销均走保理程序。APEX、保理公司、长虹三家签订协议后,保理公司将会通知零售商,如沃尔玛,不得向APEX直接支付货款,而是把货款交给保理公司,由保理公司将钱按10%和90%的比例在APEX和长虹之间分账。APEX公司称,对于没有进连锁超市的货,APEX向长虹提供支票担保,而这部分货数量很小。也就是说,长虹的货款回收有两种方式:保理程序和APEX的支票担保。对此,在国际贸易中,买方的支票担保对于卖方的保护程度与常用的信用证完全不同。支票担保的有效性取决于买方的信用及资金账户状况,银行不承担支付责任。
2002年度,长虹与APEX的贸易总额为5亿美元,其中2亿美元没有收回来,从报表上看,APEX的欠款由年初的0.4亿美元增加到年末的4.6亿美元。从长虹对APEX巨额的应收账款来看,长虹出口收入基本是通过APEX实现的,长虹可能是为APEX代工或者是APEX买断了长虹彩电,也就是说长虹彩电出口美国销售信用链条中,长虹货款能否回收与零售商,如沃尔玛等无关;又根据出口397.61万台彩电及出口收入55.4亿元推测,长虹出口的彩电应为低端产品(平均每台不到人民币1400元)。为了防范沃尔玛可能倒闭带来的风险,长虹和APEX双方另外向保险公司投保,保理公司如果在两个月之内收不到货款,保险公司就要赔付。但实际上,APEX货款平均回收期绝对不到两个月,2002年度长虹只回收0.4亿美元的货款,据报表附注称,截至2002年3月10日,已收回APEX货款8906万美元,另有10199万美元票据在托收中。在2003年的中期报告中,针对数额较大的应收账款,长虹解释道:“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根据公司历年经验,一般可在次年收回,但是在2003年年报中,长虹披露,APEX公司所欠货款,账期1年以内的为35.12亿元,1~2年的为9.33亿元。由这个数字引出了问题,9.33亿元货款是否属于长虹、APEX、保理公司3家签署协议的货款,如果是这种货款,为什么超过1年收不回来。同时,由于委托理财出现问题,长虹2亿元的资金暂时处于冻结状态。”
2004年10月,季龙粉在深圳被四川警方以“涉嫌票据诈骗”为由进行刑事拘留,而这也意味着长虹对APEX的彻底失望,为尽量收回货款、减少损失,2004年12月14日,四川长虹在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起诉APEX公司,以APEX公司违反债务偿还协议两次逾期不履行分期还款义务为诉求,要求被告美国APEX公司偿还4.7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0亿元)的货款(连同利息及超期罚款共计标的额4.843亿美元),双方焦点还集中于APEX公司在2003年为长虹开具的37张支票是否为空头支票,这将决定APEX是否涉嫌票据欺诈。之后,由长虹方面、律师、会计司法部门的有关人员进入APEX开始查询公司有关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通过长时间的调查,长虹方面否决了“收购APEX股权以承接APEX公司资产的方式进行追债”的计划,长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作为私营企业,APEX在财务方面并不透明,很难判断APEX公布的财务状况与实际的财务状况之间有多大的差距,现在问题不是APEX这部分资产抵押的比例有多大,而是除了这部分资产APEX还有多大的还债能力。根据国际资信调查机构邓白氏的资料,APEX的净资产数字与其销售额相比小得可怜。
2005年9月,长虹董事会公告显示,在对APEX4.675亿美元的欠款中,长虹可能从APEX收回的欠款只有1.5亿美元,这意味着还有3.175亿美元(近26亿元人民币)的欠款面临无法收回的境地。这一数字高于1999~2004年6年间长虹的利润总和。
请对以上案例进行评述,并且说明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评价:
(1)四川长虹未对其主要海外客户进行完整的资信状况评估,以致后来产生了重大应收款项坏账的风险。
(2)对已经发生重大风险的应收款项在公司高层变更前没有及时采取有力催收的措施。
(3)在结算方式的选择上,对客户提供的结算票据的有效性缺乏及时有效的审核。
(4)对已发生重大坏账风险的应收款项未及时合理提取坏账准备,会计控制系统一定程度上失控。
启示:长虹的应收账款危机案例表明:财务人员应该对应收账款进行风险等级分析,预测应收账款的违约概率,据此制订应收账款的处理方案,如积极催收应收账款或作应收账款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