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简述经审查批准可以减缴、免缴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情形。
1.开采边远贫困地区的矿产资源的;2.开采国家紧缺的矿种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矿山企业严重亏损或停产的;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简述经审查批准可以减缴、免缴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情形。
1.开采边远贫困地区的矿产资源的;2.开采国家紧缺的矿种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矿山企业严重亏损或停产的;4.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