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根据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列示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账面值确定生产矿山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应与评估所设定产品方案相对应。 (1分)
②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不包含与矿业权价值无关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工程
物资(1分)。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计入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不考虑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减值准备。(0.5分)
③已提足折旧仍在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为零),以经估算的该固定资产现值计入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0.5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与矿产资源开发收益相关的固定资产应计入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0.5分)。与矿产资源开发收益相关的账外(盘盈)固定资产,以经估算的该固定资产现值计入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0.5分)。
④以评估基准日企业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明细表列示的固定资产净值确定评估用固定资产时,应注意与企业采用的折旧方法的衔接关系、预计使用寿命与预计总工作量的关系等。(1.5分)
⑤固定资产账面净值近似作为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明显不合理时,应根据矿山原设计等资料及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构成,类比近期建设的相似矿山投资情况或根据设计概预算定额指标等资料,进行调整或估算,确定为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额,并在评估报告中详细说明调整或估算的过程。(1.5分)
⑥固定资产费用化的后续支出,通过“维修费用”反映在经营成本中。固定资产资本化的后续支出,应计入评估用固定资产投资。(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