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新型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
1.分级负责、市县为主、基层落实。是指中央和省两级负责宏观指导, 市、县两级负责建立制度,乡镇、村负责具体落实。
2.由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是指在同级政府及其各个部门之间,政府是毫无疑问的领导者, 而民政部门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处于配合、参与、支持的地位。
简述新型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管理体制。
1.分级负责、市县为主、基层落实。是指中央和省两级负责宏观指导, 市、县两级负责建立制度,乡镇、村负责具体落实。
2.由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是指在同级政府及其各个部门之间,政府是毫无疑问的领导者, 而民政部门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处于配合、参与、支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