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主席团会议的职责。
(1)主持大会会议、通过会议日程;
(2)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3)决定提请大会审议和表决的各种议案和决议;
(4)提出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
(5)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6)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等等。
简述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主席团会议的职责。
(1)主持大会会议、通过会议日程;
(2)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
(3)决定提请大会审议和表决的各种议案和决议;
(4)提出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
(5)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6)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