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丙、丁坚决反对公司继续经营,有什么法律措施保护自己在公司中的权益?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1)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如果丙、丁坚决反对公司继续经营,则应当在公司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然后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如果丙、丁坚决反对公司继续经营,有什么法律措施保护自己在公司中的权益?
如果丙、丁坚决反对公司继续经营,有什么法律措施保护自己在公司中的权益?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请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1)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如果丙、丁坚决反对公司继续经营,则应当在公司股东会上投反对票。然后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使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