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为( )
A.不得少于三人 B.不得少于五人 C.五人至十九人 D.五十个以下
不得少于三人
不得少于五人
五人至十九人
五十个以下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