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酒类广告发布时间、数量和版面等的限制。
依据《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大众传播媒介发布酒类广告,不得违反以下规定,即:
①电视,每套节目每日发布的酒类广告,在特殊时段(19:00~21:00)不超过2条,普通时段每日不超过10条。
②广播,每套节目每小时发布的酒类广告,不超过2条。
③报纸、期刊,每期发布的酒类广告,不超过2条,并不得在报纸第一版、期刊封面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低度发酵酒(葡萄酒、水、果酒、黄酒等)的广告不再实行发布数量、时间、版面的限制。
简述酒类广告发布时间、数量和版面等的限制。
简述酒类广告发布时间、数量和版面等的限制。
依据《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大众传播媒介发布酒类广告,不得违反以下规定,即:
①电视,每套节目每日发布的酒类广告,在特殊时段(19:00~21:00)不超过2条,普通时段每日不超过10条。
②广播,每套节目每小时发布的酒类广告,不超过2条。
③报纸、期刊,每期发布的酒类广告,不超过2条,并不得在报纸第一版、期刊封面发布。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低度发酵酒(葡萄酒、水、果酒、黄酒等)的广告不再实行发布数量、时间、版面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