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文字设计在平面广告中的应用。
平面广告中的文字从功能上分,包括以下四个主要部分:
(1)品牌形象文字:主要包括商品品牌、企业名称、企业文字性标识等,是企业抽象理念的一种具象表述,代表了广告商或广告产品的形象,是广告内容的重要构成要素,其设计不仅要易于消费者识别与认知,还要针对企业或商品的特征充分体现出企业和商品的品牌个性特色。
(2)标题文字:广告中文字的核心部分,是对一则广告主题的高度概括,对图形含义起到解释说明的作用。标题文字在广告画面中占有重要地位,通常被安排在版面的显著位置,字体醒目。
(3)广告语:企业或商品长期使用的广告宣传口号,它是将广告信息浓缩成简明扼要、便于记忆的短句。好的标题常常发展成广告语,被长期广泛地使用。
(4)正文:是关于广告企业和商品的详细信息,通常是对企业理念、产品功能、服务项目的详尽解释,有时也是对广告标题的进一步发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