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广告设计主要受到不同的创意思维策略方法的影响。
(1)李奥·贝纳的固有刺激法认为,成功的创意广告的秘诀就在于找出产品固有的刺激,即广告创意最重要的任务是把固有的刺激发掘出来并加以利用,也就是说要发现生产厂家为什么要生产这种产品以及消费者为什么要购买这种产品。按照这种理念,广告创意的任务是依据固有的刺激创作出吸引人的、令人信服的广告,而不是靠投机取巧、蒙骗或虚情假意来取胜。
(2)罗瑟·雷斯的独特销售建议法认为,要想让广告活动获得成功,就必须依靠产品独特的销售建议,即USP,包括告诉受众购买这个产品将从中获益、无论在品牌方面还是承诺方面都别具一格、提出的建议要有足够的吸引力等。
(3)奥格威的品牌形象法认为,任何产品的品牌形象都可以依靠广告建立起来。按照奥格威的品牌形象法理论,人们购买的是产品所能提供的物质利益或心理预期,而不是产品本身,因此每则广告都应该对品牌形象这个复合象征有所贡献,即使做出一些短期的牺牲也值得。
(4)威廉·伯恩巴克的实施重心法认为,广告创意表现的形式和方法完全可以独立成为自己的内容,即广告策略的表现风格是广告中起决定作用的特征。同时,杰出的广告创意不是夸大,也不是虚饰,而是要竭尽创意人员的智慧使广告信息单纯化、清晰化、戏剧化,使它在消费者脑海中留下难以磨灭的记忆,因此,优秀的广告设计在内容设置方面必须尊重受众的心理预期和情感需求,在表现形式方面必须直接明了、清晰易懂,同时它还必须具有独特的个性和风格。
(5)艾尔·里斯和杰克·特劳特的定位法认为,创作广告的目的应当是为处于竞争中的产品建立一些便于记忆、新颖别致的印象,进而在消费者心目中站稳脚跟,形成良好、稳定的品牌形象。
(6)理查德·伍甘的信息模式法由建立在两个连续集团——思维与感觉、重要性的强与弱上的“信息模式”组成。要求创意者在实现创意时确保产品特征信息和消费方式信息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