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拟开发新式制图桌灯,花费3万元聘请一家咨询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咨询。 (1)项目基础数据:项目建设期1年,经营期5年;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为5年,期末无残值;营业税金及附加为营业收入的1%;贷款年利率为8%;M公司的所得税率为25%。 (2)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新增设备购置和安装费200万元,在建设期初投入,项目经营期末转卖,估计售价为10万元;利用企业现有厂房一座,该厂房账面价值为零,可继续使用6年,建设期初投入使用,若不用于本项目,每年可获租金1万元。 (3)项目成本和收入预测:项目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用预计为11元/盏,支付工资为5元/盏,无需新增营业费用、管理费用。新式桌灯销售价格预计为40元/盏。新式桌灯上市后会影响到该公司已上市的标准桌灯的销售,使其收入每年减少8万元(其经营成本占销售收入的40%)。(各项收入中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各项成本中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 (4)项目资金筹措:工程咨询费用以企业自有资金在建设期末支付;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的40%来自自有资金,60%用银行借款,借款在建设期初借入,借款本息在经营期头3年内采用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偿还;流动资金全部来自自有资金。 (5)项目经营期各年销售量及流动资金占用额见表5-1。为计算简便,假设生产标准桌灯占用的流动资金不变。 表5-1新式桌灯各年预计销售量及流动资金占用额 注:1.计算中不考虑购置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的相关影响;2.计算过程及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问题: 1.计算项目的总投资。 2.计算项目运营期第一年的偿债备付率,并据此判断项目当年的偿债能力。 3.计算项目运营期第五年的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
1.(1)建设投资=200+3=203 万元;【注】建设投资=工程费用200+工程建设期他费用3+预备费用0=203。 (2)建设期利息=200×60%×8%=9.6 万元; (3)项目总投资:203+9.6+18=230.6 万元。【注】(项目总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 2.因为:偿债备付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所得税)/应还本付息额=(息税前利润+折旧和摊销-所得税)/应还本付息额。 又,息税前利润=利润总额+支付的全部利息 所以,偿债备付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所得税)/应还本付息额=(税后利润+折旧摊销+利息支出)/应还本付息额。 经营期第一年: 折旧=(203+9.6)×(1/5)×100%=42.52 万元;【注】年限平均法: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00%;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年折旧率。固定资产原值=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无形资产费用+其他资产费用)-可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税后利润=(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总成本费用)×(1-25%); 销售收入=4.5×40-8=172 万元; 销售税金及附加=172×1%=1.72 万元; 利息支出=(200×60%+9.6)×8%=10.37 万元;【注】须加上建设期产生的利息9.6。 总成本费用=经营成本+折旧摊销+利息支出=(11+5)× 4.5-8 × 40%+42.52+10.37=121.69 万元; 机会成本=l(万元); 税后利润=(172-1.72-121.69-1)×(1-25%)=35.69 万元; 经营期第1 年偿债备付率=(35.69+42.52+10.37)/((200×60%+9.6)/3+10.37)=1.65; 因1.65>1.3,所以项目当年的偿债能力较好。 3.经营期第五年: (1)现金流入: 销售收入=2×40-8=72 万元; 回收固定资产余值=0; 出售设备收入=10 万元; 回收流动资金=4 万元。 (2)现金流出: 流动资金增加额=4-8=-4 万元; 经营成本=(11+5)×2-8×40%=28.8 万元; 销售税金及附加=72×1%=0.72 万元; 机会成本=1 万元。 (3)所得税前净现金流量=(72+10+4)-(-4+28.8+0.27+1)=59.93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