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引水隧洞工程采用城门洞形断面,断面高7.6m,宽5.7m,隧洞长5.32km,经设计阶段勘察为V类围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施工从隧洞两端相向施工。 【事件】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施工单位设有3t的炸药库,炸药库设置在距离村庄100m的空地上。 事件2:在爆破器材运输中,运输器材人员将雷管和炸药在车上码放整齐,同一辆车运输到现场,然后同时卸至施工现场。 事件3:承包人将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组织非爆破作业人员撤离至指定的安全地点。 事件4:由于爆破器材库距离施工现场太远,承包人将部分爆破器材临时存放于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地方,并取得了监理人的同意。第二天,承包人发现爆破器材被盗,立即报告监理人,并组织找寻。 事件5:在实施爆破完成后,有多余的爆破器材,由于第二天还要使用,因此就暂存在了施工现场,并派专人保管。 事件6:隧洞施工时,爆破完成后,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 事件7:隧洞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0m时,装炮前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至安全地点。 事件8: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在征得了监理人的同意后,对过期的爆破器材进行了销毁。 【问题】 指出事件1?事件8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不妥之处: 事件1:炸药库距离村庄100m 不妥。理由:炸药库距离村庄不小于300m。 事件2:炸药和雷管同车运输、同车装卸不妥。理由:雷管等起爆器材与炸药不允许同时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 事件3: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再撤离非爆破人员不妥。理由: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之前不应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 事件4:炸药临时储存和被盗只报给监理人不妥。理由: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处所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若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 事件5:多余爆破器材暂时存放在施工现场不妥。理由: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事件6: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不妥。理由:爆破后应经爆破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人现场。 事件7:相距10m 仍相向开挖不妥。理由: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15m 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通。 事件8:销毁器材仅监理人同意不妥。理由: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在县、市公安局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领导、安全技术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参加,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