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项目,业主与路桥监理公司签订了监理合同。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监理人在进驻施工现场前要熟悉相关资料,认真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等。开工后,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由于强夯工程量无法在合同中准确确定,据此在施工合同中规定,按施工图预算方式计价,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施工合同规定的内容及技术规范要求施工,工程量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计量。根据该工程的合同特点,监理工程师制订的工程量计量与工程款支付程序要点如下: (1)乙方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在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申请质量认证,取得质量合格证书后,再提出计量申请报告。 (2)监理工程师在接到计量申请报告后7天内核实已完成的工程数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一切便利条件并派专人参加计量工作,如果乙方不派人参加计量工作,监理工程师按照规定的计量方法自行计量,计量结果有效。计量工作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计量证书。 (3)乙方凭质量合格证书和计量证书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付款申请。 (4)监理工程师审核申报材料,确定支付款额,并向甲方提供付款证明材料。 (5)甲方根据乙方取得的质量证书和计量证书以及付款证明材料,对工程价款进行支付与结算。 同时,工程开工前乙方向业主提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并得到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事件2:施工到沥青路面时,因2合同段运输路面材料的道路被当地村民挖断,为了工期不延误,材料只能从1合同快完工的一段路上运进2合同段。为此,业主召集两合同段开会,要求1合同段调整施工安排,于8月30日前完成该段施工。9月1日起,2合同段从该段路运进材料。1合同段至9月20日才完成该路段施工,致使2合同段工期延误,1合同段该段路在交工后缺陷期未满已发生破坏。 问题: 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的主要资料有哪些? 2.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进人施工现场到工程开工这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3.事件1中: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当进行到施工图所规定的处理范围边缘时,乙方在取得在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为了使夯击质量得到保证,将夯实范围适当扩大,施工完成后,乙方将扩大范围内的工程数量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额外计量要求,但遭到拒绝。试问监理工程师拒绝乙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根据监理工程师指令就部分工程进行了变更施工。试问本合同中变更部分的合同价款应根据什么原则进行确定? 4.事件2中: (1)业主做法是否妥当,为什么? (2)2合同段工期延误由谁负责,2合同段是否可以获得延期或索赔。为什么? (3)1合同段该段路被损坏应由谁负责’由谁维修?
1.监理工程师应熟悉的主要资料有:①监理人员应熟悉合同文件内容;②了解现场用地占有权和使用权的解决情况;③核查设计图纸;④复核定线数据;⑤制定监理程序;⑥审查承包人的自检系统;⑦落实承包人的材料来源、施工设备及技术状况等。 2.主要工作内容为:①复核图纸和放样定线数据;②审査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③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保证措施文件;④审查承包人的材料源是否有效、可靠;⑤审查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具、设备的组织配套和技术性能报告;⑥审查承包人的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施工机具的到位情况;⑦检查核实参与工程的各方为工程开工的准备情况及审核承包人的开工报告。 3.事件1 中: (1) 监理工程师拒绝扩大范围的工程量计量是合理的,其原因是:该部分工程量超出了施工图的要求,也就是超出了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范围,所以监理工程师无权处理合同以外的工程计量内容。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是施工单位保证质量技术措施,一般在建设单位没有批准追加相应工程内容弓丨起的增加费用的情况下,技术措施费用应由承包人自己承担。 (2) 本合同变更价款的确定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的,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并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含有类似变更工程价格的,可以参照类似价格确定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价格的,由承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监理工程师与业主 及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如果协商变更价格达不成一致时,可报上级主管部门仲裁。 4.事件2 中: (1) 业主做法不符合合同规定。①调整施工安排即改变了工程巳规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是属“工程变更”,只有通过监理工程师才能作出变更工程的指示。②工程完工后应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才能交付使用。而1 合同段该段路完成施工后未经交工(或竣工)验收提前使用。 (2) 2 合同段工期延误不是该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可以获得延期,并且业主提供的运输通道受到破坏,改变的通道又未及时提供,延误是因为业主应负责的情况所造成的。所以,2 合同段可以要求索赔。 (3) 1 合同段该段路未经交工(或竣工)验收,提前使用,表示业主已接受并批准工程。业主应按合同规定承担此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包人也应履行缺陷责任期义务、负责维修该段损坏路段,但维修费用由业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