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业主与承包人签订了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含有两个子项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3,乙项为3200m3,每月实际完成量见下表。其中甲项每立方米中含人工费为30元、机械费为20元、材料费为100元,综合费率为20%。乙项单价为160元/m3。合同中有如下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 (3)当子项实际累计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可以对超出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 (4)根据市场情况规定每月价格调整系数平均按1.2计算; (5)每月签发的月度付款最低金额为25万元; (6)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除。 问题: 1.甲项工程单价为多少?预付工程款是多少? 2.从第1个月至第4个月每月的工程量价款是多少?每月应签发的工程款是多少?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除甲项单价外,其他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1. 甲项工程单价=(30+20+ 100)×(1+20%)=180(元/m3) 预付款金额=(2300×180+3200×160)×20%=18.52(万元) 2. 第1个月工程价款为:500×180+ 700×160 =20.2(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为:20.2×1.2×(1- 3%)= 23.513(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低于月度付款最低金额25万元,故本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第2个月工程价款为: 800×180+900×160=28.8(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为:28.8×1.2×(1-3%)=33.523(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凭证为:23.513+33.523=57.036(万元) 第3 个月工程价款为:800×180+800×160=27.2(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为:27.2×1.2×(1 -3%=31.661(万元) 应扣预付款: 18.52./2 =9.26(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为:31. 661-9.26 =22.401(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低于月度付款最低金额25万元,故本月不予签发付款凭证。 第4个月:甲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2700m3 ,比原估算工程量2300m3超出400m3,已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对超出部分的工程量进行调价。 超过估算工程量的部分为:2700 -2300×(1+ 10%)=170(m3) 甲项本月工程价款为:(600-170)×180+170×180×0.9=10. 494(万元) 乙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为3000m3 ,比原估算工程量少200m3 ,不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 ,其单价不进行调整。 本月完成工程量价款为:10.494+ 600×160 /10000 =20.094(万元) 应签发的工程款为:20.094×1.2×(1 -3%)=23.389(万元) 应扣预付款:18.52/2=9.26(万元) 本月实际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为:22.401+23.389-9.26=36.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