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桥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由某桥梁公司施工,业主委托某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监理公司任命具有多年桥梁设计工作经验的高级工程师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该桥基础为钻孔灌注桩,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有桩都要进行无破损法(超声波)检测,以确保桩基础的工程质量。当桩基完成进行检测时,发现有一根断桩,断位处在地下水位以下,且地质资料显示该处有溶洞。由此,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了处理方案,其要点如下:1、补桩。2、调整承台的结构钢筋,外形尺寸作部分改动。总监理工程师根据自己多年的桥梁设计工作经验,经审核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处理方案可行,因此予以批准。施工单位随即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并在补桩施工完成后第5d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索赔报告:1要求索赔此桩处理期间机械、人员的窝工损失。2增加的补桩应予计量、支付。理由是此桩断桩原因是地质不良,有溶洞所致。 【问题】1、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上述处理方案,在工作程序方面是否妥当?试说明理由。并简述监理工程师处理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问题工作程序要点。
1、工作程序不妥。其理由是: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批准处理方案时,既没有取得业主的同意,也没有取得设计单位的认可。处理质量问题的工作程序要点是:(1)发出质量问题通知单,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问题的调查报告、处理方案等。(2)审查质量问题处理方案,并报业主。(3)跟踪检查承报单位对已批准的处理方案的实施情况。(4)验收处理结果。(5)向业主提交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6)将完整的处理记录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