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经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如图5-1所示(时间单位:月),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工作A为基础工程,施工中发现未探明的地下障碍物,处理障碍物导致工作A暂停施工0.5个月,施工单位机械闲置损失12万元,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申请。 事件2:由于建设单位订购的工程设备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使工作J推迟2个月开始,造成施工人员窝工损失6万元,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索赔,要求工程延期2个月,补偿费用6万元。 事件3:事件2发生后,建设单位要求工程仍按原计划工期完工,为此,施工单位决定采取赶工措施,经确认,相关工作赶工费率及可缩短时间见表5-1。 1、指出图5-1所示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及工作E、M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 2、针对事件1,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说明理由。 3、针对事件2,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工程延期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说明理由。 4、针对事件3,为使赶工费用最少,应选哪几项工作进行压缩?说明理由,需要增加赶工费多少万元?
关键线路B→D→I→K→L→N→Q、B→D→G→J→L→N→Q。 E的总时差为1个月,自由时差为1个月。 M的总时差为4个月,自由时差为2个月。 施工中发现文物和地下障碍物时,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但是由于A工作有1个月的总时差,所以A停工0.5个月不影响总工期,所以工程延期为0月,可以索赔施工单位机械闲置损失12万元。 由于工程设备是由建设单位采购,建设单位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J工作是关键工作,所以应批准工程延期2个月,费用补偿6万元。 (1)L、N、Q为关键工作,由于N工作的赶工费率最低,故第1次调整应缩短关键工作N的持续时间1.5个月,增加赶工费1.5×10=15万元,压缩总工期1.5个月。 (2)调整后L、N、Q仍然为关键工作,在可压缩的关键工作中,由于L工作的赶工费率最低,故第2次调整应缩短关键工作L的持续时间0.5个月,增加赶工费0.5×20=10万元,压缩总工期0.5个月。 (3)经过以上两次优调整,已达到缩短总工期2个月的目的,增加赶工费为:15+1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