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某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某承包商中标。甲乙双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包括的分项工程清单工程量和投标综合单价见表6-1。工程合同工期12个月,措施项目费84万元(含文明施工费为16万元),其他项目费100万元(含暂列金额30万元,计日工3万元,其他均为专业工程暂估价),规费和增值税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15%。
有关工程付款的条款如下:
1.工程材料预付款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在开工前7日支付,在第2~9个月均匀扣回。
2.文明施工费在开工后的第1个月支付60%,剩余的文明施工费在第2~6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中均匀支付。其他措施费在前9个月的工程进度款中均匀支付。措施项目费均不调整。
3.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在每次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4.施工期间第2~6月分项工程结算价格综合调整系数为1.1,第7~12月分项工程结算价格综合调整系数为1.2。
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如图6-1所示(各分项工程各月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均为匀速进展)。
图6-1施工进度计划(单位:月)
根据核实的有关记录,有如下几项事件应该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考虑:
1.第1个月现场签证的计日工费用为3万元,其作业对工期无影响。
2.第2个月业主甲供材2万元。
3.第6个月末检查工程进度时,A工作已按照计划全部完成,B工作已完成1/2,C工作刚好完成,D工作已完成1/3。(经监理工程师核实,均为施工方责任)
4.第11月业主批复专业工程实际费用67万元。
5.第12月业主批复的索赔费5万元,工期不受影响。
(以上各费用项目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1.合同价=(2769.5+84+100)×(1+15%)=3396.53 万元
预付款=[3396.53-30×(1+15%)]×20%=672.41 万元
2.第1 月完成分项工程费:270/2=135 万元
第1 月完成措施项目费:16×0.6+(84-16)/9=17.16 万元
第1 月完成其他项目费:3 万元
第1 月完成的工程款:(135+17.16+3)×(1+15%)=178.43 万元
第1 月应支付的工程款为:178.43×(1-3%)=173.08 万元
3.第2 月完成分项工程费:270/2×1.1=148.50 万元
第2 月完成措施项目费:16×0.4/5+(84-16)/9=8.84 万元
第2 月完成其他项目费:0 万元
第2 月完成的工程款:(148.50+8.84)×(1+15%)=180.94 万元
第2 月应签发的工程款为:180.94×(1-3%)-672.41/8-2=89.46 万元
4.(1)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
(2)B 工作拖后1 个月,即B 工作进度偏差为-720/6×(1+15%)=-138.00 万元;
C 工作进度正常,即C 工作进度偏差为0 万元;
D 工作拖后2 个月,即D 工作进度偏差为-480/3×(1+15%)=-184.00 万元。
(3)如果按原计划执行,B 工作不会影响工期,因为B 工作总时差为1 个月;
D 工作将导致工程工期延误2 个月,因为D 工作是关键工作。
5.实际分项工程费:
1/2A+(1/2A+4/6B+C+4/6D)×1.1+(2/6B+2/6D+E+F+G )×1.2
=1/2×270+(1/2×270+4/6×720+337.5+4/6×480) ×1.1+(2/6×720+2/6×480+252+ 440+270)×1.2=3169.15 万元
实际措施项目费:84 万元
实际其他项目费:3+67+5=75 万元
实际总造价=(3169.15+84+75)×(1+15%)=3827.3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