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住宅楼工程,该工程招标文件中有关开标评标的内容如下: (1)开标时间按本招标文件中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日程安排》进行。开标会议由公证机构组织并主持,在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举行开标会议,并由招标管理机构进行监督。开标程序及其他开标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2)评标定标的原则:评标、定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优选的原则。中标人应具备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适当、施工方案先进可行、市场行为规范、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等的条件。 (3)评定标的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因素评分办法。开标前30min,设立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担任评委会主任,主持评标会议,但不参加评标打分。评委由4人组成,招标单位2名,其余2名在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供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评定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结束,由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按投标单位的得分高低,向招标单位推荐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单位,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后,由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单位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对未中标单位因未中标向招标单位提出的问题,招标单位将不作解释。若中标人不再履行承诺或确实存在问题,报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可按得分排序向下确定中标人。 【问题】 1.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哪些条件? 2.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应满足什么条件? 3.该招标文件中关于开标、评标的内容存在哪些不妥之处?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哪些?
1.建设工程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3.开标会议由公证机构组织并主持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会议应该由招标人主持。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组成不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设计图纸;评标标准和方法;投标辅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