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的施工合同工期为16周,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时间单位:周)。各工作均按匀速施工施工单位的报价单(部分)见下表。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单位报价单(部分) 序号工作名称估算工程量全费用综合单价(元/m3)合价(万元)1A800m3300242B1200m332038.43C20次4D1800m323044.8 工程施工到第4末周时进行进度检查,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A工作已经完成,但由于设计图纸局部修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840m3,工作持续时间未变。 事件2:B工作施工时,遇到异常恶劣的气候,造成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窝工,损失1万元,实际只完成估算工程量的25%。 事件3:C工作为检验检测配合工作,只完成了估算工程量的20%,施工单位实际发生检验检测配合工作费用5000元。 事件4: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导致D工作尚未开始,造成施工单位自有设备闲置4个台班,台班单价为300元/台班、折旧费为100元/台班。施工单位进行文物现场保护的费用为1200元。 【问题】 1.根据第4周末的检查结果,在上述施工进度计划图中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逐项分析B、C、D三项工作的实际进度对工期的影响,并说明理由。 2.若施工单位在第4周末就B、C、D出现的进度偏差提出工程延期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批准工程延期多长时间为什么 3.施工单位是否可以就事件2、事件4提出费用索赔为什么可以获得的索赔费用是多少 4.事件3中C工作发生的费用如何结算 5.前4周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结算款为多少元
1.实际进度前锋线如下图所示。 根据上图中实际进度前锋线,分析如下: (1)工作B拖后1周,因工作B总时差为1周,所以不影响工期。 (2)工作C拖后1周,因工作C总时差为3周,所以不影响工期。 (3)工作D拖后2周,因工作D总时差为0(或D为关键工作),所以影响工期2周。 2.批准工程延期2周。理由: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造成D工作拖延,不属于施工单位原因。 3.(1)事件2不能索赔费用,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应给承包人补偿的条款可知,因异常恶劣的气候造成施工单位机械损坏和施工人员窝工的损失不能索赔。 (2)事件4可以索赔费用,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应给承包人补偿的条款可知,因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属非施工单位原因。 (3)可获得的费用为4×100+1200=1600(元)。 4.不予结算,因施工单位对C工作的费用没有报价,故认为该项费用已分摊到其他相应项目中。 5.施工单位可以得到的结算款为: A工作:840×300=25.20(万元); B工作:1200×25%×320=9.60(万元); D工作:4×100+1200=1600(元)=0.16(万元); 小计:25.20+9.60+0.16=34.96(万元)。 【命题点与拓展】 本案例第1题主要考查前锋线。 前锋线是指在原时标网络计划上,从检查时刻的时标点出发,用点划线依次将各项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连接而成的折线。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落在检查日期的左侧,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拖后,拖后的时间为二者之差;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与检查日期重合,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一致;工作实际进展位置点落在检查日期的右侧,表明该工作实际进度超前,超前的时间为二者之差。可根据工作的自由时差和总时差预测该进度偏差对后续工作及项目总工期的影响。前锋线比较法既适用于工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之间的局部比较,又可用来分析和预测工程项目整体进度状况。 本案例第2题主要考查对工程延期事件处理原则的掌握。 (1)申报工程延期的条件。由于以下原因导致工程拖期,施工单位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合同规定,批准工程延期时间:①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指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②合同所涉及的任何可能造成工程延期的原因,如延期交图、工程暂停、对合格工程的剥离检查及不利的外界条件等;③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④由业主造成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障碍,如未及时提供施工场地、未及时付款等;⑤除施工单位自身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 (2)项目监理机构在审批工程延期时应遵循下列原则:①合同条件。项目监理机构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合同条件。也就是说,导致工期拖延的原因确实属于施工单位自身以外的,否则不能批准为工程延期。这是项目监理机构审批工程延期的一条根本原则。②影响工期。延期事件的工程部位,无论其是否处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只有当所延长的时间超过其相应的总时差而影响到工期时,才能批准工程延期。如果延期事件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且延长的时间并未超过总时差时,即使符合批准为工程延期的合同条件,也不能批准工程延期。应当说明,施工进度计划中的关键线路并非固定不变,它会随着工程的进展和情况的变化而转移。项目监理机构应以施工单位提交的、经自己审核后的施工进度计划(不断调整后)为依据来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延期。③实际情况。批准的工程延期必须符合实际情况。为此,施工单位应对延期事件发生后的各类有关细节进行详细记载,并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详细报告。与此同时,项目监理机构也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考察和分析,并做好有关记录,以便为合理确定工程延期时间提供可靠依据。 本案例工作B和工作D都是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施工单位均有权提出索赔,但由于工作B处于非关键线路上,B工作的延误不影响总工期,所以B工作的延期索赔不予批准。D工作处于关键线路上且影响到总工期,故应批准工期索赔2天。工作C也处于非关键线路上且不影响总工期,所以工期延期不予批准。 本案例第3题主要考查工程费用索赔。 施工机具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因台班费中包括了设备使用费。如因施工中发现地下文物而发生的索赔费用,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费用应该由建设单位承担。 本案例第5题主要考查工程价款的结算。 发承包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和方法,根据工程计量结果,办理期中价款结算,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工程计量确认的工程量与综合单价计算;如综合单价发生调整的,以发承包双方确认调整的综合单价计算进度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项目,承包人应按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支付分解,分别列入进度款支付申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本周期应支付的总价项目的金额中。